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于2026年5月15日向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容大感光,股票代码:300576.SZ)发出监管函(创业板监管函〔2026〕第72号)。
经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股东会授权有效期至2026年1月18日;授权到期后,部分理财产品未及时赎回,且未经董事会审议即继续购买,亦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6年4月27日才补充审议相关议案。
上述行为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第1.4条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年修订)》第1.3条、第6.3.6条。深交所要求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及时整改,杜绝再犯,并强调信息披露须真实、准确、完整,全体董事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闻来源 (不包括新闻图片): 有连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