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港通讯> 杭州露韦美日化自去年持续发起对杭州宇树科技公司专利侵权诉讼,经过近9个月的角力,最高人民法院最终认定构成恶意诉讼。
最高法院近日作出判决,认定露韦美针对宇树公司旗下「A2机器狗」和「Go2机器狗」提起的系列专利侵权诉讼构成恶意诉讼,需向宇树公司赔偿合理开支8万元人民币(下同),同时承担案件受理费用共计3700元。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原资深法官宋健表示,可以从判决结果看出的导向是,要让不诚信者付出应有代价。
成立於2005年6月的露韦美,经营范围包括食品互联网销售、农副产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等,於2016年申请「一种电子狗」专利并获授权,而宇树科技主要产品包括四足机械人和人形机械人。 (J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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