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建發股份公告,公司及相關責任人收到廈門證監局警示函。經查,建發股份2020年至2022年對個別子公司開展的部分農產品購銷業務及合同管控存在缺陷,不符合公司內部管理制度的規定,導致公司相關信息披露不準確。時任董事長鄭永達、總經理林茂、分管農產品業務板塊的副總經理呂榮典、財務總監許加納和魏卓未履行勤勉盡責義務,對公司信息披露違規行為負有主要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