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丨珈偉新能(300317.SZ) +0.030 (+0.833%) 公佈,控股股東阜陽泉賦企業管理有限責任公司於近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深圳監管局下發的《深圳證監局關於對阜陽泉賦企業管理有限責任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2024年9月6日,公司通過珈偉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珈偉新能)披露《關於控股股東增持公司股份計劃的公告》,承諾在公告之日起6個月內以自有資金增持不低於6000萬元珈偉新能股票。截至2025年3月6日,本次增持計劃屆滿,你公司未增持珈偉新能股票。上述行為構成了《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4號——上市公司及其相關方承諾》(證監會公告〔2022〕16號,下同)第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的違反承諾情形。根據《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4號——上市公司及其相關方承諾》第十七條的規定,我局決定對你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
(A股報價延遲最少十五分鐘。)新聞來源 (不包括新聞圖片): 格隆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