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中證監聯合發布《金融機構客戶盡職調查和客戶身份資料及交易記錄保存管理辦法》,自明年1月1日起施行。
文件刪除「個人存取現金超過5萬元人民幣需登記資金來源」的規定,與此前的徵求意見稿保持一致。
文件規定,在涉及較高洗錢風險時,金融機構應了解資金來源和用途,同時還規定對低風險情形,採取簡化措施。
新規頒布後,銀行不再「一刀切」地詢問所有人,而是根據客戶的風險狀況來決定要不要多問幾句。出現較高洗錢風險時,銀行「強化調查」了解資金來源和用途;對於低風險情形,則採取簡化措施。(jl/w)
AASTOCKS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