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鄭州速達公告稱,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相關議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1.30億元閒置募集資金、不超3.00億元閒置自有資金進行現金管理,並追認此前相關現金管理行為。額度有效期自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12個月內可循環滾動使用,董事會授權管理層在額度內決策並簽署文件,由財務部實施。兩項議案均以6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通過。